巴彦淖尔市昊春源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学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QBXM43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世城西村七社6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5﹞91号
当事人于2013年购入的型号为SZL10-1.25-AIII,额定蒸汽压力1.25MPa,产品编号:060102401,由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的蒸汽锅炉一台,该锅炉没有移装证明资料,所以无法办理申请监督检验。因新锅炉突发故障所以临时启用了上述蒸汽锅炉用来烘干脱水蔬菜。上述事实由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的口述获得,当事人承认使用未经监督检验蒸汽锅炉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09-29
2
临市监丹达处罚﹝2023﹞010号
2023年8月21日,我丹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巴彦淖尔市昊春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加工直接入口脱水菜食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且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的行为,于2023年8月25日立案并进行调查。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