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肃州区鱼见幸福快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738WWX7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市街16号楼16-3号(城建开发办公楼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2-20
(2019)甘0902民初9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肃州区飞越厨房设备经销部
肃州区新蒸天下私房菜店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11
2019-02-20
(2019)甘0902民初9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肃州区飞越厨房设备经销部与肃州区新蒸天下私房菜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2025〕140号
2025年9月25日,我局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经营者周晶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调查核实,①该单位经营者周晶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拼多多”购物网站下单购买“宸旭”牌黄金豆(油炸类)1箱共6袋,规格为2千克/袋,购进价格为14.8元/袋,用于制作菜品加工,该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保质期180天。2025年9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单位食品操作间内操作台发现其中1袋打开后倒入罐中使用,剩余称重0.263千克(毛重),另1袋经询问经营者周晶陈述已用完,其余4袋未开封,在食品操作间的食材储藏室放置,现场检查时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无进货票据,经营者周晶提供了该产品购买记录。根据现有证据查实,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4袋×14.8元/袋+0.263千克×14.8元÷2/千克=61.15元。②该单位于2025年8月2日从彩虹桥市场肃州区鑫梓诚食品销售店购进“邯如玉”牌金黄甜玉米粒(罐头)1箱共24罐,规格为400克/罐,购进价格为2元/罐,用于制作菜品加工,2025年9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单位操作间西侧食材货架上发现剩余的9罐“邯如玉”牌金黄甜玉米粒(罐头),经执法人员现场鉴别,发现该产品标示生产日期与产品标识标签说明不符,有涂抹痕迹。该单位在购进上述产品时落实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能够提供供货商肃州区鑫梓诚食品销售店相关资质、进货票据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根据现有证据查实,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9罐×2元/罐=18元。③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经营场所茶水区发现1袋“数道”牌太极红岩(红茶)已开封(现场称重剩余0.305千克),规格为500克/袋,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保质期24个月,现场检查时该涉案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因该单位未建立该茶叶的使用记录,且无法提供相关票据,故根据该单位经营者周晶陈述的市场价格30元/袋计算,货值金额为30元÷0.5千克×0.305千克=18.3元。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经营场所南侧露天杂物处置区发现“格诺瓦”牌麻辣调味料、“数道”牌金汤鱼调味料、青花椒底料和“格诺瓦”牌特配鸡蛋布丁粉共计67袋。经调查询问,是该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从江苏省泰州市酱欣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其中:④购进“格诺瓦”牌……
对肃州区鱼见幸福快餐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97.4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2
(肃州)市监罚〔2025〕140号
2025年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肃州区鱼见幸福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操作间内操作台上放置的半罐油炸黄金豆(现场称重0.263千克)已超过保质期,其余4袋在食品操作间的食材储藏室放置;发现操作间西侧食材货架上放置的9罐甜玉米粒罐头标示生产日期与产品标识标签说明不符,有涂抹痕迹;在雅间茶水区架子上发现1袋已开封红茶(现场称重0.305千克)已超过保质期;在南侧露天杂物处置区发现各类过期食品原辅料共67袋。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食品原料81.5袋(罐),并制作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核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使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原辅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9月25日,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使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原辅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警告;2.没收违法物品14.5袋(罐)其中:4.5袋“宸旭”牌黄金豆(油炸类)共计8.263千克(毛重);9罐“邯如玉”牌金黄甜玉米粒(罐头);1袋“数道”牌太极红岩(红茶)现场称重0.305千克(货值金额合计97.45元);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97.45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