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土默特左旗雁斌食品加工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三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1MA7LUUUA7X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大西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默特左旗市监处罚〔2024〕291号
经查证,土默特左旗雁斌食品加工店2024年8月26日生产批次的“春饼”,经内蒙古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春饼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测值为:1.9×105、1.6×105、2.1×105、1.5×105、1.8×105,标准指标为:n=5,c=2,m=10000,M=100000;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的2024.8.26批次的“春饼”当事人共生产加工了48袋,当事人已全部出售,每袋售价4元,“春饼”全部售出后销售金额为192元,该案违法所得为192元。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2
土左市监处罚[2024]291号
当事人生产的春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没收违法所得192元,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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