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世茂华盛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闵超鹏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7NJ21J1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金山路269号1号厂房1号办公楼(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5〕270号
经查,2025年8月18日,当事人获得编号(新)XK06-001-0104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包括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有效期至2030年8月17日。当事人生产型号YJLV电力电缆产品合格证标注“国际ISO9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未标注生产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ISO质量标准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其中ISO9000系列明确了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并不存在ISO900质量体系认证,当事人标注的“国际ISO9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系伪造。
经查实,当事人生产型号YJLV电力电缆6个批次合计1020米,成本价合计*****元,以3个订单分别销售给新疆*****有限公司、内蒙古****有限公司、奇台****有限公司。产品已全部销售,无法追回,销售金额合计33890元,获违法所得1354元。
当事人伪造质量标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并处罚款3万元;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354元。
罚没款合计31354元
当事人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责令10日内改正。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