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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众易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顺忠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2MA6DKMD1XF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江东富脑一期1栋1-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荔农﹝动诊﹞罚﹝2025﹞1号
2025年12月24日,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工单,称有群众将动物(猫)拿到荔波众易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做绝育手术后出现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生误诊行为,并怀疑该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2025年12月25日,投诉人郑海彤将绝育手术对象(猫)带到本机关,并提供了3段手术过程录制的视频、绝育手术器具照片、手术费微信支付截图等相关证据。该公司主要从事兽药产品经营活动,还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该公司给动物(猫)开展绝育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处3000元罚款。
3000.00元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2026-03-09
2
荔农﹝动防﹞罚﹝2023﹞9号
2023年11月6日中午12时52分许,荔波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称荔波众易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涉嫌未取得职业兽药资格证非法从事诊疗活动,随后执法人员赶到荔波众易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兽药经营店内,看到举报人和该公司兽药经营店销售员莫荣连均在店内,举报人面前摆放着一个猫包,包内装着一只黑色猫尸体。经向举报人进一步了解,举报人称其本人饲养的猫于2023年11月5日出现发烧、呕吐异常现象,就拿到荔波众易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诊疗,是该公司这名女员工给猫使用药物进行注射治疗的,当天举报人又带猫到该公司复诊,继续由该公司这名女员工给猫诊疗,当天中午注射治疗之后猫死亡,举报人怀疑该公司这名女员工属于无证行医导致猫死亡,要求本机关对无证行医行为进行查处。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兽药销售员莫荣连出示职业兽医资格证书,莫荣连称自己未取得职业兽医资格证书,所以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又要求莫荣连提供该公司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莫荣连称该公司还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所以也不能提供。该公司销售员莫荣连给猫注射治疗行为,属于诊疗活动,而该公司还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 2.处3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共计3060元。
3000.00元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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