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勘佳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雪松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03MA6NYY0U2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佳园社区居委会龙庆路41号昆明佳园集贸市场N04号、N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盘处罚〔2023〕606号
2023年2月24日,当事人从昆明新广丰批发市场A区9栋15号昆明迦州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味思缘老醋花生5盒,有进货单据,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8个月,制造商:洛阳自然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孟津麻屯)产地:河南洛阳。味思缘老醋花生摆放于其经营场所经营货架顶层, 进过来第三天卖出去2盒味思缘老醋花生。截止2023年9月18日被查获时,当事人以6元/盒销售了未过有效期的味思缘老醋花生2盒,剩余过期的老醋花生3盒未销售。当事人经营上述过期味思缘老醋花生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8元。 另,2023年9月12日,盈江县杨记食品加工厂工作人员来当事人推销酸笋并放2盒在其店内,酸笋无食品标签,未收取费用,用来免费品尝。截止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将酸笋摆放于其经营场所经营货架顶层,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6000.00元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