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刘学军日用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学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9MA0H11R37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中段八方商贸城负一层北C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万市监下处罚[2023]66号
经查,当事人共计购进4个多功能电热锅,销售4个,其中1个销售给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台购进价格为120元,销售价格为170元;液体加热器(煮茶器)共购进了4个,每个80元,销售价格为140元,销售2个,其中1个销售给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剩余2个退回厂家。总计违法所得960元,货值金额12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多功能电热锅、液体加热器(煮茶器)为不合格产品。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证明
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
3.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在接到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线索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4.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购进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价格、数量的情况。
5.液体加热器(煮茶器)的退货票据复印件、供货方资质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购进渠道和退货数量。
6、2份案件移送函,证明分别将不合格多功能电热锅(AMDG-30)和液体加热器(煮茶器)相关线索已移送至生产厂家当地的监管部门。
罚款0.13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364.00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