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桦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405MAE6AELK8H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风情水街21栋101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衡市监处罚〔2025〕365号
经查明,根据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2025年7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现场笔录》检查记录和2025年9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红线椒和青线椒)的行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对其违法销售事实提供相关经营凭证和销售证据,但未尽到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于2025年5月27日从小贩摊位上购进了3.5公斤“青线椒”和3.5公斤“红线椒”,进货价格为“青线椒”3元/公斤,“红线椒”16元/公斤。货值金额共计66.5元。抽检公司抽检“青线椒”3.3公斤和“红线椒”3.3公斤,抽检公司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共计66元。剩余的“青线椒”0.2公斤和“红线椒”0.2公斤用于:一份“农家一碗香”菜品32元/份和一份“衡阳徕几炒麻拐”菜品58元/份,上述两份菜品违法所得共计90元。当事人收到青线椒和红线椒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后,及时通过会员系统查询菜品消费者,将5月27日销售的菜品费用退还给消费者。鉴于当事人将菜品费用退还给消费者,当事人合计违法所得66元(156-90=66)。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3066元。
300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2
珠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第一层西面安全出口处被货柜占用超过总宽度的20%(该安全出口总宽度120cm,货柜占用了29cm),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衡阳市衡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衡阳市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