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毛毛兽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义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1BN4UJ1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西北街康安小区1号楼00单元01层09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1号
案件分别在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0日两次延长办案期限,最后延期至2026年3月1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讷河市毛毛兽药店于2025年2月在淘宝平台开设店铺“毛毛药药”,2025年3月当事人在该淘宝店铺商家销售“草原·神驱7合1驱虫套餐”、2025年6月上架销售“阿维菌素透皮溶液”两种兽药,并在未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上述两种兽药的销售页面上(网址:https://shop361575529.taobao.com/)发布含有“更高效、安全无忧、安全无应激、用药3-4天所有症状消失”文字内容的兽药广告2条。2025年7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中当事人对上述广告内容进行确认。该广告为当事人在2025年3月通过微信名为“洋洋”的联系人进行设计制作的,共一次性支付广告费1000元。在2025年3月当事人将制作好的页面广告与兽药商品链接同步在网点内发布。当事人讷河市毛毛兽药店无法提供广告审查机关对该兽药广告的审查文件。截止到案发时当事人共在其兽药店淘宝店铺上发布涉案广告2条次,自广告发布以来,当事人共在“毛毛药药”网点内以24.8元每盒的价格销售“草原·神驱7合1驱虫套餐”24盒,以26元每瓶的价格销售“阿维菌素透皮溶液”3瓶。进货票据显示,当事人“草原·神驱7合1驱虫套餐”的进货价为15元每盒,“阿维菌素透皮溶液”的进货价为15元每瓶。当事人共获收入268.2元。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2
讷农(兽药)罚﹝2023﹞2号
2023年4月19日,接到讷河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来线索讷河市毛毛兽药店违规经营兽药,讷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随后来到讷河市毛毛兽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药物是否在保质期内等。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黄体酮注射液(江西创欣药业生产,生产许可证号为(2017)兽药GMP正字14006号,生产日期为20230208),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属于假兽药;该店经营的氟尼辛葡甲胺(重庆科惠隆生产,生产日期为2018.12.01;萘普生注射液,四川豪士生产,生产日期为2021.03.29),已经超过有限期,属于劣兽药;经过调查,该店法人确认在淘宝网站上于2023年4月11日售卖了10盒名称为serum的进口兽药,并与2023年4月12日进行发货,在淘宝网上售卖总价格为950元,标签上没有注明《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并且提供不出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及代理协议,属于劣兽药。一共货值金额是1052元,通过调查确认该行为事实存在。执法人员立即向讷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立案申请,经讷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遂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现场勘验,2023年4月19日在讷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讷河市毛毛兽药店法人代表李义进行了调查询问,店内有违规兽药黄体酮注射液8盒,氟尼辛葡甲胺14支,萘普生注射液3盒。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与讷河市兽药市场销售价格调查,得知黄体酮注射液8元/盒,氟尼辛葡甲胺1元/支,萘普生注射液8元/盒。涉事假劣兽药总共的货值金额是1052元。该法定代表人确认经营假劣兽药存在,李义的行为属于经营假劣兽药。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该经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李某违法经营的兽药,依照规定予以没收; 3、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
2200.00元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