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继亮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01MA6N7T1H1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勐泐大道46号阳光假日A栋A122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文综罚字〔2025〕46号
2025年9月17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马斌(执法证号:25120121010)、司马旭(执法证号:25120121018)、张伟洪(执法证号:25120121015)3人,前往西双版纳工业园区派出所处理游客与导游的纠纷。经初步了解,范先生等20余名游客由昆明康辉众旅国际旅行社组织出行并签订旅游合同,该社随后委托地接社——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接待。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接西双版纳段行程后,于2025年9月17日安排的实际行程与合同约定行程不相符。该公司在接待及操作此团队行程过程中存在涉嫌违反旅游合同约定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2025年9月19日,经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立案调查。经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如下:范先生等20余名游客由昆明康辉众旅国际旅行社组织出行,双方已签订旅游合同。该云南行程包含昆明一日游、大理丽江行程、芒市瑞丽行程及西双版纳段行程,其中西双版纳段行程委托地接社——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洪优品旅行社”)负责接待,接待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8日,具体行程安排如下:9月15日:从昆明接车前往普洱,抵达后办理入住;9月16日:游览普洱森林公园、万亩茶园及野象谷;9月17日:游览翡翠展览店、勐泐大佛寺及特色乳胶展览馆;9月18日:游览傣家原始生态园,之后返程昆明,行程结束。景洪优品旅行社在接待过程中,调用了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车牌号:云AM9526)接送团队游客,并委派导游范文彬(男,汉族,身份证号:500233199003155137,导游证号:SQR4976S,导游证有效期:2025年3月6日至2028年3月5日,所属机构:景洪市橄榄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接待。根据游客与组织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西双版纳段行程中2025年9月17日的安排为:早餐后前往曼弄金湾超级赶摆场,午餐后前往勐泐大佛寺、乳胶馆,游览结束后返回酒店入住。但景洪优品旅行社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亦未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的情况下,擅自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将9月17日行程变更为:早餐后前往翡翠展览馆,午餐后前往勐泐大佛寺、乳胶馆,晚间安排游客自愿自费参加晚会,之后返回酒店入住。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及操作该团队行程过程中,存在违反旅游合同约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证实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游合同约定的违法事实。
对景洪优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