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善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24330479026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礼义镇苏村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陵﹞应急罚﹝2025﹞ZF-02号
该公司1153平台距离顶部约24米,设计规定为15米,超过设计规定高度约9米;现场存在改装油罐车,罐体长3.4米,高1.2米,宽2.0米,车内存放柴油约0.4米高,无安全警示标识和危险化学品说明书,有计量器和加油枪,无防静电措施及其他可靠安全措施。
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65000.00元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5-11-20
2
晋市环(陵)罚﹝2025﹞01号
2024年11月12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委托晋城市安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你公司的1辆国二CAT挖掘机(机械编码CAT0320DHFAL07587,发动机型号FDH-C6.4-2)和1辆国三柳工装载机(机械编码CLG855NZKKL633693,发动机型号QSL9.3)进行抽检。根据晋城市安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测报告(AD03241112F003),国二CAT挖掘机(机械编码CAT0320DHFAL07587,发动机型号FDH-C6.4-2)现场检测烟度平均值1.66/m-1,限值为1.61/m-1,检测报告(AD03241112F005),国三柳工装载机(机械编码CLG855NZKKL633693,发动机型号QSL9.3)现场检测烟度平均值0.81/m-1,限值为0.80/m-1,数据超标,报告判定结果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2025-02-08
3
晋城税稽二局罚﹝2024﹞13号
陵川县行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11971.05元。
11971.05元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05-08
4
(陵)应急罚﹝2023﹞10号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规定。
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