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海一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宝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1MA7DWJ6N4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集贤县福利镇石油公司住宅楼1层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贤市监处罚[2024]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10月7日两次从集贤县海天综合百货商店购进“舒肤佳”牌香皂各1箱;2.5元/块,72块/箱,180元/箱,共用:360元。对外以3元/块价格销售,至案发以全部销售,无库存,违法所得共:7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情况及场所真实存在;
2.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销售带“舒肤佳”商标标识的香皂的进销货情况及未取得商标持有人授权的事实;
3.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经营场所真实存在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并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及经营者身份;
5.当事人提供进货票据2张,证明了当事人的的进货数量、价格和销售价格;
6.当事人销售的“舒肤佳”香皂外包装照片4张及“舒肤佳”商标持有人微信小程序扫码鉴定为假冒产品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假冒“舒肤佳”商标的商品的事实。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