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宝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QAKG6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汪家圩乡光明小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7
(2026)赣0983民初403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2-11-25
(2022)粤1973民初131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高安市灏然汽运有限公司,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3
2021-03-01
(2021)内0430民初246号
运输合同纠纷
赤峰市鸿安运输有限公司
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
敖汉旗人民法院
4
2019-12-16
(2019)粤1621民初2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李*,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5
2019-12-16
(2019)粤1621民初26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09
(2026)赣0983民初403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
陈丽;李自卫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1-10-14
(2021)粤1973民初144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9749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19
2019-12-23
(2019)粤1621民初2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266.95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19
2019-12-23
(2019)粤1621民初26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3632.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08
2020-09-27
(2020)粤16民终10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08
2020-09-27
(2020)粤16民终10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07
2021-02-24
(2021)内0430民初246号
运输合同纠纷
赤峰市鸿安运输有限公司与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3
2020-09-14
(2020)粤1973执异2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兰**、高安市灏然汽运有限公司、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2-15
2020-10-20
(2020)粤0308行审8638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8-07
2020-06-02
(2020)粤1973财保1192号
兰**与苏**、高安市灏然汽运有限公司、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459468.65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7-29
2019-06-11
(2019)湘0681民初2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王**、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45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210交罚﹝2026﹞0012号
2026年02月03日12时20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明威,吴选水(执法证号分别为20021017004,20021017021)在国道321线富禄仁里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韦明生驾驶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CE096重型自卸货车,从融水县良寨乡运载沙子至三江县富禄乡高安村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900元。赣CCE096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360983069046,韦明生从业资格证号为522633199605014419,该趟运输由韦明生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赣CCE096重型自卸货车在车辆车厢两侧加装栏板高各0.3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高安市灏佳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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