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掖市甘州区王桂香副食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桂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40HTM4B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聚鑫明苑小区南段2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4】31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从甘州区兴元商贸街的张掖市甘州区东阳食品经营部以3.8元/袋,购进“味思缘”牌烤花生仁5袋,截止2023年8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5元/袋,销售4袋,剩余1袋。销售出的4袋中其中1袋被消费者“后嘉乐”购买,经调查未食用。以4元/袋购进“味思缘”牌美味花生5袋,截止2023年8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5元/袋,销售3袋,剩余2袋。当事人于2023年4月15日以4.5元/袋购进“颐峰居”牌多滋多味山椒凤爪5袋,以7.5元/袋销售2袋,剩余3袋。截止2023年8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剩余的上述3个品种6袋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混放,放置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陈列架未标示任何限期使用期限警示标识,店内未设置食品临期专柜(区)。 因当事人店铺内无电子收银系统,都是零星售卖的,也未做销售记录,不能确定上述涉案过期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销售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询问笔录和个人陈述中的进销货数量、价格等信息予以采信。经计算,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37.5元,给消费者售卖了一袋过期的“味思缘”牌烤花生仁,可计算的违法所得为1.2元。
1.对张掖市甘州区王桂香副食超市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张掖市甘州区王桂香副食超市你单位处以 5005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2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6.2元,大写伍仟零陆元贰角整。
5005.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