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士煊 | 注册资本:2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3748663998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琼库勒牧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7-26
2017-05-04
(2017)冀0435民初2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邯郸市邯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4-08-11
2014-08-11
(2014)合民二初字第00406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安徽省金安实业总公司与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尉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4号
2025年11月21日,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侧皮棉堆垛距离南侧围墙间距不足10米,部分籽棉棉模堆垛(蛋卷棉)未苫盖阻燃篷布,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3700.00元
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02
2
巴尉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2025年02月19日,我大队对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新疆尉犁县墩阔坦乡琼库勒牧场,法定代表人:杨士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安室使用的 1 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称生产者:山东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型号:MFZ/ABC5)未获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擅自使用,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 5 条的规定,其市场准入检查情况不合格。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 7.1 条规定,判定该单位保安室使用的 1 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称生产者:山东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型号:MFZ/ABC5)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新疆千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收保安室使用的1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称生产者:山东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型号:MFZ/ABC5)不合格消防产品
0.00元
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