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鑫淼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永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1MABTHJ796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东,树林召大街北,迎宾大街南新华时代商住小区7号商业楼1层1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字〔2024〕151号
经查得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王乐、裴虹对当事人王占义开办的达拉特旗鑫淼生活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摆放的一箱剑南春酒,规格500ml,52%VOL,数量6瓶,批号YJ373017,20190320049, 现场未能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票据,涉嫌为假冒产品,现场标注的售价460元/瓶,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结论为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产品。经查,该场所柜台下面摆放的一箱剑南春酒,规格500ml,52%VOL,数量6瓶,批号YJ373017,20190320049,现场标注售价 460元/瓶,当事人陈述该箱剑南春酒为朋友所赠送,未支付费用,没有进货票据。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2760元,没有违法所得。调查时,当事人积极配合,称其朋友赠送时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一、罚款5520元;
二、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剑南春酒52度6瓶。
552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