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心水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名军 | 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21MA5KD95J7F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昭平县昭平镇综合市场16栋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昭市监处罚﹝2024﹞84号
按照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于2024年5月11日对昭平县心水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白萝卜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6月12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上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NYJ-24-0584)“芹菜”(抽样数量:6.35kg;购进日期:2023-05-0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NYJ-24-0587)“白萝卜”(抽样数量:6.85kg;购进日期:2024-05-0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NYJ-24-0584)、(编号:No:NYJ-24-0587)、《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复检申请的权利与须知。2024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由该店日常经营者陈仁才配合检查并签收文书。在陈仁才配合下,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货架和仓库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芹菜、白萝卜。经询问,当事人称上述抽样检验不合格芹菜、白萝卜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上述批次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报告处置和整改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检验结论和被抽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方法、判定依据提出异议,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2024年6月27日,报经局领导审批,我局就昭平县心水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白萝卜)的行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昭平县心水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经营主体。上述检验不合格批次芹菜,是当事人于2024年5月9日从桂林市七星区潘妹蔬菜经营部购进,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上述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单据材料以及涉案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表。该批次芹菜一共购进了56斤,购进单价是2.6元/斤,
没收违法所得407.2元,上缴国库;
-元
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