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杨家饭店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81MAD1GB4P9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平洑大道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你单位在位于广水市陈巷镇平洑大道61号的自家购买的两层楼房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3月13日,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设置有食品加工区、食品储存区、就餐区4个区域。你单位经营者杨力陈述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操作间柜台上摆放的1袋已开封的“海天”牌甜面酱是其老婆于2025年12月份在陈巷菜市场口的广水市陈巷匡三干鲜冷冻店购买的,购买意图是用于给家里做炸酱面吃早餐,一共购买了1袋,价格为11元/袋,当时用了2次后孩子不喜欢吃就放置于食堂操作间,由于店内没有经营使用甜面酱的相关菜肴所以一直没有使用,遗忘在角落。可以提供供货方的相关资质,无法提供购物票据。经查看你单位菜单无使用甜面酱的菜品,与你单位所述一致。
你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将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放一起造成交叉污染、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导致未按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因你单位无完整的账目,固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你单位将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放一起造成交叉污染、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
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