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四川瀚睿达法拍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本欢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7MADL94N575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南三路89号附304号1栋3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市监处罚〔2025〕298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后从2024年7月开始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在该平台入驻信息与其实际营业执照信息一致。当事人在淘宝阿里平台上架汽车、摩托车、船舶和机械设备等标的物信息,如“22年上牌(进口)路虎揽胜48V 3.0T L6 360PS 盛世版 手续齐全”车辆,链接页面内容有“起始价66666,1人报名 0次出价 130人提醒 940次围观 成交后需另付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4%),成交后需另付佣金(成交价的7%)……流程:1报名交钱 2出价竞拍 3竞价成功 4支付软件服务费 5支付尾款 6办理交割 7确认划转资金……”“全新未上牌巨威牌豪华版拖挂房车 全国可上牌 拍下价¥73999 6人报名 101次出价 66人提醒 848次围观 成交 W2101 ¥73999 出局 R4806 ¥73899 成交后需另付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4%)成交后需另付佣金(成交价的7%)……”等,当事人仅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无拍卖许可资质相关文件。\n经查明,当事人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通过平台发布标的物竞拍信息,有意向的竞拍者在向平台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可参与竞拍环节。竞拍成功者之前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换为支付金额,用以支付标的物成交金额。如保证金足够支付成交金额,平台会将扣除成交金额后的剩余款项退回竞拍成功者;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金额,竞拍成功者需在72小时内向平台支付剩余差额。如果超过72小时未支付,平台将默认竞拍成功者违约,此时当事人向竞拍成功者收取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后收取,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当事人收到阿里拍卖平台划拨的成交金额后,收取机动车成交金额的7%或船舶、机械设备等成交金额的5%作为佣金。\n又查明,根据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淘宝阿里平台后台交易数据和当事人提供的“随手记”账单中随机提取的某条交易数据,该交易数据中当事人拍卖商品信息为“资产处置 21年上牌长城炮皮卡 汽油 手续齐全”,最终成交价为62699元,佣金比例为7%,计算当事人的佣金收入应为4388.93元,但查询当事人“随手记”APP账单上对应记录为“资产处置 21年上牌长城炮皮卡成交赚(艾欢)”,记录当事人在该交易记录中实际利润为2893.96元。经核实,当事人事先与标的物所有人约定好标的物成交后需支付给标的物所有人的金额,因在拍卖过程达成交易后有佣金提成,故当事人常以低于标的物事前约定价格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的佣金贴补差价,剩余部分作为当事人利润。\n还查明,当事人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的经营过程中,在某些拍卖标的物竞拍价远低于拍卖标的物真实价格时,当事人授意其公司员工以竞拍者的身份参与竞拍,当事人通过在竞拍成功后不支付尾款,以违约只被平台扣除软件服务费的方式来避免更大经济损失。通过查阅当事人在淘宝阿里平台的后台交易数据,“成交人姓名”一栏中反复多次出现朱玉琴、朱顺、周熊英、钟素容等人,当事人确认以上人员均为其授意参与拍卖标的物竞拍的员工。\n根据我局执法人员提取当事人阿里平台后台交易数据、当事人提供的“随手记”账单和退还保证金统计表,统计账单中当事人“2024-07-10至2025-05-03”的“营业收入”共487项,合计456185.8元;“进货支出”共1369项,合计414940.68元;退还保证金共8项,合计28065.75元,当事人从2024年7月至本案案发时的经营利润共13179.37元。
1.当事人未取得拍卖许可从事拍卖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拍卖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共13179.37元的行政处罚。\n2.当事人在拍卖过程中,授意其公司员工以竞拍者的身份参与当事人组织的竞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拍卖法》第六十二条“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n综上所述,本案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3179.37元(壹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元叁角柒分)。
0.00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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