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罗道兵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道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5UJB6Q8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小桥子5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字(2023)34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04年04月14日和2022年09月14日分别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小桥子50号从事食品经营;水果等经营活动至今。
2023年06月02日早上,当事人在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9号(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63-1-20号处,一个叫王兴明的香蕉批发个体工商户手中,以8.0元/kg的价格购进香蕉15.0kg,购进货值金额120.0元。当事人购进后,将其摆放在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小桥子50号门市部内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06月02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人员对当事人经营部待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06月02日),按照法定的抽样程序,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基数15.0kg,抽样数量3.0kg(其中检样1.50kg,备样1.50kg),样品经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2023年06月28日出具编号为№:2023-03CP060147的《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吡虫啉mg/kg 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1。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0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同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香蕉已销售完毕,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检,也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
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香蕉15.0kg,在抽样之前未销售出去,抽样送检购样品3.0kg,由抽样机构以当事人销售的市场零售价格9.0元/kg实行购买,购样金额27.0元;在抽样之后,当事人以市场零售价格9.0元/kg对外销售12.0kg,当事人共计销售涉案批次香蕉15.0kg,销售货值金额135.0元(15.0kg×9.0/kg=135.0元),从中获违法所得15.0元[(9.0元/kg-8.0元/kg)×15kg=15.0元]。
另查明: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在采购食用农产品香蕉时,虽然向供货商索取经营的资质,但未索取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等相关文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文件),也未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