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台河市桃山区汇峰日用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辛丽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1B4Y6K5B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步行街友谊商厦半地下32号商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4]3054号
2024年4月12日依据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辛丽芬经营的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步行街友谊商厦半地下26号商服)的七台河市桃山区汇峰日用品商店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生产商:绿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A303184,限用日期:20260317)未备案。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海天“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生产商:绿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A303184,限用日期:20260317)。购进10盒,进价是8.42元/盒。执法人员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官网信息如下:“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备案日期为2021年2月25日,备案编号为苏G妆网备字2021001461,于2023年5月3日注销。”经过核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官网公示的产品信息产品包装平面图与涉案的“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实物不相符,当事人经营的涉案化妆品未备案。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3、经营者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未备案的具体情况。 4、“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供货商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进货凭证一份,检测报告一份,证明该化妆品的进货未备案文件。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官网公示的产品信息、产品包装平面图,证明“绿叶墨角藻补水面膜”未备案情况。 6、门面照片、现场照片、实物照片,证明当事人正在营业中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情况。 7、我局执法人员电子版执法证截图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 8、执法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明执法和调查取证过程。 以上证据均由出证人签字认可。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