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彩视光(天津)视力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6J3TX97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荣业大街与闸口街交口新汇华庭12号楼1门23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1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0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6
(2021)津0101民初131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刘**
天津灵彩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1-12-02
(2021)津0101民初131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刘**
天津灵彩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卫医罚〔2026〕0002号
灵彩视光(天津)视力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21年12月至2025年08月先后在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荣业大街与闸口街交口新汇华庭15号楼B16和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荣业大街与闸口街交口新汇华庭15号楼B03使用“新世界视康仪”开展近视治疗活动,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3708.00元(其中已退还13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灵彩视光(天津)视力科技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叁仟伍佰柒拾捌元(¥3578.00),没收“新视界视康仪”4台、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