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2MA6KUX2G36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铳卡石门坎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5
(2022)粤0904民初650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黎**
杨**,广东茂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2
2022-06-14
(2022)云2622民初1147号
合同纠纷
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茂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砚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砚自然资罚字﹝2024﹞32号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红舍克东山石灰岩矿开采项目临时用地批复》到期后,你公司继续在砚山县江那镇铳卡社区铳卡村小组“石门坎”处占用土地的行为
1、责令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停止一切在砚山县江那镇铳卡村委会“石门坎”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将非法占用的27469.18平方米土地退还砚山县江那镇铳卡社区铳卡村小组。2、没收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中规划27469.1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中占地15340.59平方米的彩钢瓦大棚,4664.8平方米的硬化地板)。3、对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砚山县江那镇铳卡村委会“石门坎”非法占地土地面积27469.18平方米,处以水田、旱地11456.19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其他土地(采矿用地、裸地)16012.99平方米,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零伍佰柒拾肆元捌角玖分(¥:130574.89元)。
130574.89元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08-16
2
砚林草〔执〕罚决字〔2023〕第049号
经查明,2023年6月,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铳卡村小组、上舍克村小组集体开采石灰石矿。经林业技术认定:未批先占、擅自改变林地现场面积6538平方米,共三个小班,林地类型一般商品林地,林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其中小斑面积及地块中心中心坐标为:1小斑面积2806平方米中心坐标X428814Y2620181、2小斑面积2933平方米中心坐标X428706Y2620143、3小斑面积799平方米中心坐标X428771Y2619962。现场林地已经爆破并开采过石料,未批先占林地现场现已作平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处理,并种植柏树、石楠树恢复森林植被。
1、责令砚山县汇恒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2、处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6元的罚款,应处罚面积6538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陆佰零捌元整(¥104608.00元)。
104608.00元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