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肃州区彭慧清康耳堂理疗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慧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72LP8G6H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74号楼1-1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2025〕181号
经调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在店内北侧展柜上发现了以下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①医用胶带,型号A型,规格1,25CM*914CM,24卷/盒,1盒,剩余19卷,品名“弘生”,医疗器械此产品备案凭证号:苏通械备20200102号,生产企业/备案人/售后服务单位:江苏弘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区盛德路66号2号楼2-3层,生产批号2022093A,生产日期20220903,有效期至20240902。该胶带是2022年9月21日在淘宝购买的,无纺布1.25*914CM/24卷,价格29.57元,有购买截图,无其他索证索票资料,胶布主要用于店内缠采耳工具,剩余19卷货值金额23.4元。②“华晨”医用胶带1盒,棉布基材,规格2.0CM*300CM,生产企业:山东华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营路西侧,生产批号:20200902,生产日期20200902,有效期至20220901,产品备案号:鲁荷械备20140005号。该胶带是经营者临时急用,只购了1盒,购买凭证已遗失,价格1.5元,主要用于缠采耳工具,销售额无法计算。 在收银台抽屉中发现“康冠”红外额温计1盒,型号:KG-TM10,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202070059,生产企业名称:宜春市康冠致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生产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一样工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6号楼二层,批号20F116,生产日期:20200618,使用期限5年。该单位经营者称红外额温计是疫情期间购买的,价格15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给上班员工测体温用的,疫情后在未使用过,购买凭证已遗失。经调查,无充分证据证明该红外额温计用途为该单位经营中使用,2025年10月17日,在肃州区市场监管局东北街街道市场监管所由执法人员监督经营者现场销毁。 在该店南侧小库房(储物间)发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规格型号,眼部型:5CM*9CM/贴*2贴袋,生产备案号:陕汉食药监械生产备20190001号,生产企业/备案人: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工业园6号,生产批号:2023080201,生产日期:20230802,有效期至:20250801,总计10盒。每盒单价10元,总计100元,该单位有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给肃州区彭慧清康耳堂理疗店的随货同行单和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者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是2024年总公司奖励给该单位的,并提供陕西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2025年1月16日奖励通知复印件及自己提供的情况说明。本局认为经营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陕西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发给与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有关系,经营者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是2024年总公司奖励给酒泉店的说明不予采纳。 上述过期医疗器械在该单位经营区与合格产品混放,且部分医疗器械已开封使用,故我局认定该单位使用上述过期医疗器械。
对肃州区彭慧清康耳堂理疗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过期医疗器械3种共12盒,货值金额124.91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2
(肃州)市监罚〔2025〕181号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内北侧展柜上发现了以下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①医用胶带,型号A型,规格1,25CM*914CM,24卷/盒,1盒,剩余19卷,品名“弘生”,医疗器械此产品备案凭证号:苏通械备20200102号,生产企业/备案人/售后服务单位:江苏弘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区盛德路66号2号楼2-3层,生产批号2022093A,生产日期20220903,有效期至20240902。该胶带是2022年9月21日在淘宝购买的,无纺布1.25*914CM/24卷,价格29.57元,有购买截图,无其他索证索票资料,胶布主要用于店内缠采耳工具,剩余19卷货值金额23.4元。②“华晨”医用胶带1盒,棉布基材,规格2.0CM*300CM,生产企业:山东华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营路西侧,生产批号:20200902,生产日期20200902,有效期至20220901,产品备案号:鲁荷械备20140005号。该胶带是当事人临时急用,只购了1盒,购买凭证已遗失,价格1.5元/盒,主要用于缠采耳工具,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经营场所南侧小库房(储物间)发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规格型号,眼部型:5CM*9CM/贴*2贴袋,生产备案号:陕汉食药监械生产备20190001号,生产企业/备案人: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工业园6号,生产批号:2023080201,生产日期:20230802,有效期至:20250801,总计10盒。每盒单价10元,总计100元,当事人有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给肃州区彭慧清康耳堂理疗店的随货同行单和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者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是2024年总公司奖励给当事人的,并提供陕西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2025年1月16日奖励通知复印件及自己提供的情况说明。本局认为经营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陕西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发给与陕西扶明堂药业有限公司有关系,经营者称“扶明堂”亮眼睛医用退热贴是2024年总公司奖励给酒泉店的说明不予采纳。上述过期医疗器械在当事人经营区与合格产品混放,且部分医疗器械已开封使用,故我局认定当事人使用上述过期医疗器械。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3种共12盒,货值金额124.91元;2.警告;3.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