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曲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4MADK10XW6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繁荣街75号中行楼门市(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宁市监处罚〔2026〕1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曲波)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行为,因工作人员疏忽以及检查不仔细,部分商品没有及时贴上中文标签。该店共发现TOPB(简称)巧克力1盒、GUATE(简称)牌咖啡1瓶、OLIVE(简称)牌食用油1桶、SLAVDA(简称)牌瓶装水三提,未张贴中文标签,货值金额177.3元。因该店营业收入是现金加线上支付的方式,且售出商品包含已张贴中文标签的合法商品,存在一人购买多种商品的合并支付情况,无法查清违法所得,因此无法认定违法所得。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曲波)法人曲波在接受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时,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 ,证明案件来源的情况;
2.现场照片1张,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3.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 当事人主体资质;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情况;
5.负责人曲波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应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6.扣押物品照片4份,证明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的行为;
7.供货商资质证明,进口预包装食品海关报关单,证明该店进口食品合法来源;
8.商品中文标签照片4份,证明该店商品有中文标签;
1.没收该店涉案商品。
2.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
3000.00元
-
2026-05-06
2
东宁市监处罚〔2024〕10005号
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该店从业人员公伟红在2024年6月1日办理了从业人员健康证。
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曲波)于2024年5月28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曲波)在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承认店内在售进口虾条、进口巧克力派等商品购进时带有中文标签,自己管理疏忽未及时贴上中文标签,其中BONCKOBON货值金额256元,违法所得128元;红牛饮料货值金额280元,违法所得56元;虾条货值金额192元,违法所得72元;ABYSS货值金额240元,违法所得0元;瓶装酸奶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50元;咖啡炭烧货值金额36元,违法所得30元;咖啡原味货值金额36元,违法所得24元;巧克力派(原味)货值金额90元,违法所得15元;袋装果酱货值金额143元,违法所得26元;冰激凌糖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24元;葵花籽油货值金额210元,违法所得140元;巧克力货值金额84元,违法所得54元;善牌果汁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30元;软糖货值金额108元,违法所得36元;草莓硬糖货值金额108元,违法所得36元;果茶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32元;肯尼亚红茶叶货值金额240元,违法所得90元;茶叶货值金额40元,违法所得20元;巧克力派(椰子味,香蕉味,草莓味)货值金额60元,违法所得20元。合计货值金额2603,违法所得883元。
东宁市盛德信海鲜俄货店(曲波),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1、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对当事人涉嫌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对当事人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3元,罚款3000元;
4、没收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BONCKOBON4罐、红牛饮料32瓶、虾条15袋、ABYSS3瓶、瓶装酸奶7瓶、咖啡3瓶、巧克力派(原味)5盒、袋装果酱9袋、冰激凌糖8袋、葵花籽油1桶、巧克力15个、善牌果汁6盒、软糖4袋、草莓硬糖4袋、果茶11盒、肯尼亚红茶叶5盒、茶叶1盒、巧克力派(椰子味,香蕉味,草莓味)4盒。
3000.00元
-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