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兴市元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浩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MA22GDDP29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陶都工业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3〕05-1600441号
经查,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从事直播销售紫砂壶的经营活动。 2023年7月21日,当事人从供货商宜兴市丁蜀镇范杏华紫砂艺术馆取得一把紫砂壶(名称:寿山福海,容量:260cc,壶身刻有“福海流长”,星云大师的名字和刻章),并在其抖音平台名为“元器紫砂”的直播间里进行展示销售。当事人在介绍上述紫砂壶时强调“由星云大师亲题”、“有星云大师与制壶者合照证明”、“星云大师的字画价值很高”的信息,以及上述紫砂壶有设计专利并展示了专利号,误导消费者相信上述紫砂壶是由星云大师参与刻绘,提高其收藏价值和艺术价值,吸引消费者购买。当事人提供了“福海流长”书法作品的照片,以及星云大师与范杏华合影的照片,但未提供专利号为ZL2012 30327058?7的专利证书以及星云大师与范杏华拿着上述紫砂壶合影的照片,亦无法提供星云出具的题字证明及授权证明材料,且根据星云生前授权委托的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于2023年7月20日所发声明,星云大师未授权过当事人及制壶者范杏华在紫砂壶上使用星云的姓名及著作进行推广和销售。执法人员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和分析系统,未发现申请号或公开号为ZL2012 30327058?7的专利。当事人上述行为于2023年8月3日被我局查获。至案发被查时为止,当事人违法经营额4800元,违法所得48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及《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罚款30000元,罚没合计348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0元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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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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