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时丰茶叶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华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28MABXNFF92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鹤峰县铁炉乡碉堡村四组(自主承诺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峰市监处罚〔2026〕84号
经查,2026年5月,当事人从鹤峰县铁炉乡集镇购进尿素1袋,规格50千克/袋,90.00元/袋;白砂糖2袋,规格50千克/袋,300.00元/袋。为使鲜茶叶揉捻之后更加紧条颜色好看,2026年7月17日,当事人在加工厂内其中一台鲜茶叶揉捻机内添加了1.5千克混合物质,因当事人添加的物质为尿素和食用二水硫酸钙混合物质,货值金额价值无法计算,添加1.5千克白砂糖,货值金额9元。食用二水硫酸钙购买了1袋,规格为20千克/袋,价格:38.00元/袋。当事人从本地购进鲜茶叶单价2.3元/千克,共使用了鲜茶叶40千克,货值金额92元。总货值金额101元。因当事人实际未卖出该批次添加外源物质的茶叶,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用于非法添加的白砂糖67.8千克、食用二水硫酸钙和尿素混合物质13.1千克、湿茶坯35.3千克;
二、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设备(6CR-65型茶叶揉捻机)1台;
三、罚款18000.00元(裁量阶次为从轻)。
18000.00元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