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城市哈诺化妆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俊峰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4MAE9KKXE9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鄢城北街襄大商业广场E区1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城市监处罚〔2026〕144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11月19日从新郑市美柜化妆品商行购进了:①.ElizabethArden5thavenue(雅顿第五大道30ML),购进了1瓶,进价120元,销价148元,没有销售;②.(浪凡光韵香水30ML),购进了1瓶,进价160元,销价199元,没有销售;③.TERRE D′HERMES(爱马仕大地50ML),购进了1瓶,进价310元,销价350元,没有销售;④.JOMALONE LONDON ENGLISH PEAR FAEESIA COLOGNE(祖马珑英国梨与小苍兰30ML),购进了1瓶,进价390元,销价438元,没有销售;⑤.产品外包装上未见名称(橘滋脏话100ML),购进了1瓶,进价220元,销价268元,没有销售;⑥.DOSON(蒂普提克杜桑50ML),购进了1瓶,进价360元,销价399元,没有销售;⑦.Tom ForD OUD WOOD(TF乌木沉香30ML),购进了1瓶,进价360元,销价399元,没有销售;⑧.BVLGARI POUR HOMME(规格50ML)香水,购进了1瓶,进价460元,销价499元,销售1瓶;⑨.ROUGE DIOR(色号840)口红,购进了1瓶,进价240元,销价299元,销售1瓶; 2025年1月10日从新郑市美柜化妆品商行购进了:①.SipaiiomeGioRGioARMANI(阿玛尼红色挚爱30ML),购进了1瓶,进价350元,销价398元,没有销售;②.BLACK OPIUM(黑鸦片30ML),购进了1瓶,进价440元,销价488元,没有销售; 2025年3月15日从新郑市美柜化妆品商行购进了GABRIELLE CHANEL(规格50ML)香水1瓶,进价930元,销价968元,销售1瓶; 2025年7月29日从新郑市美柜化妆品商行购进了BURBERRY(巴宝莉软糖青提30ML)1瓶,进价260元,销价299元,没有销售; 2025年8月1日从新郑市美柜化妆品商行购进了:①.CHLoe(寇依小猪包30ML),购进了1瓶,进价370元,没有销售,销价419元;②.ChLoe ATELER DESFLEURS(寇依北国雪松50ML),购进了1瓶,进价460元,销价499元,没有销售; 当事人2024年11月3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①.GUCCI FLORA(古驰绮梦茉莉30ML),购进了1瓶,进价380元,没有销售,销价428元;②.CHANCE OHANEL(香奈儿黄邂逅30ML),购进了1瓶,进价350元,没有销售,销价399元;③.UNJARDIN SUR LETOIT(爱马仕尼罗河花园50ML),购进了1瓶,进价410元,没有销售,销价458元; 2025年1月10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①.ALQUADIGIOGioRGIO ARMANI(阿玛尼寄情男士30ML),购进了1瓶,进价210元,销价258元,没有销售;②.GUCCI BLOOM(古驰花悦绽放30ML),购进了1瓶,进价350元,销价399元,没有销售; 2025年5月7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Bouncia(规格480ML)1瓶,进价25元,销价45元,没有销售; 2025年7月13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VERSACE BRIGHT CRYSTAL(范思哲粉钻香水30ML)1瓶,进价240元,销价288元,没有销售; 2025年9月21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SPEEDY(高丝卸妆油240ML)1瓶,进价30元,销价45元,没有销售; 2025年11月13日从郑州乐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购进:①.SAUVAGE Diop(迪奥旷野男士60ML)1瓶,进价650元,销价680元,没有销售;②.SK-Ⅱ FACIAL TREATMENT ESSENCE化妆水(规格230ML)1瓶,进价750元,销价799元,销售1瓶。 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化妆品中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进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化妆品中有20瓶化妆品外包装上仅标注了打印的中文价格标签,另有5瓶化妆品外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签。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6日销售给投诉举报人共4瓶产品,金额为2565元,优惠劵折扣后,双方以微信方式交易共2500元。 本案中涉案产品货值金额9804元,违法所得120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1瓶;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