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仓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0MABY41643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12号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林罚决〔2026〕40号
2026年5月18日,接上级交办,宁都县仓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宁都县黄陂镇杨屋村黄鸡栏舍项目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宁都县仓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宁都县黄陂镇杨屋村黄鸡栏舍项目,由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取得临时使用林地批准同意书(宁林地批字〔2025〕26号)。根据县农投公司会议纪要明确,宁都县黄陂镇杨屋村黄鸡栏舍项目由宁都县仓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涉及项目备案、土地流转及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用林手续均由仓实公司自行完善。而仓实公司在审批临时用地的范围内未完全遵照临时使用林地同意书的规定,擅自于2025年11月底在黄陂镇杨屋村斜岭小组、上迳小组的鱼干山场及钓峰乡中罗村白石岗小组的大凹里山场施工建设宁都县黄陂镇杨屋村黄鸡栏舍项目硬化林地总面积3594平方米,其中黄陂镇杨屋村2862平方米、钓峰乡中罗村732平方米;破坏林地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公益林、不在湿地数据范围内;毁坏林木蓄积量4.7立方米,其中马尾松1.3立方米、湿地松3.4立方米。有关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证据、现场勘验报告等证据证明。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于2027年6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61730元)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323460元)。
323460.00元
宁都县林业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