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都宁欧尔迪电器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成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606L062417992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都宁工业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北环行罚罚字〔2025〕15号
2025年4月15日我镇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发现当事人在喷涂线旁设置了一个厂内排水口,地面有排水痕迹及漆渣,外墙边出水口有残余废水及漆渣积聚,废水经厂内排水口直接排出厂外墙边经厂外沟渠最终排至当事人厂墙边杂草地,我镇委托广东顺德顺冠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厂内排水口、喷涂线水帘柜、厂外排水口共三个点内的废水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S25HB040014)结果显示,当事人厂内排水口及厂外排水口的废水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经查,当事人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都宁工业区建设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主要生产家电配件。当事人项目有一条喷涂线,喷涂工序有废水产生,当事人于2003年2月17日获得《顺德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准证(副本)》,批准证显示喷涂水帘机废水回收使用,不得外排。当事人建设地点在一般区域,违法行为持续1天以下,近二年无同类违法行为。2025年8月8日及2025年8月13日,我镇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员工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经复查,当事人已将厂内排水口封堵,违法行为已改正。2025年10月31日,我镇与当事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当事人承诺承担本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于2025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罚款
210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