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新民四路欧意莎洁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元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201MA7A61A91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民四路宝丰商业街建材市场1-13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3〕40号
1.当事人待售的2台燃气灶具属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2.2023年3月16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No:2023X-J-JX00112和No:2023X-J-JX00113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上述涉案燃气灶具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3.当事人于2021年2月从乌鲁木齐华凌市场购进共2台燃气灶具(双灶),每台进价80元、销价100元,未售出。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00元,无违法所得。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
2.没收违法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国家标准的的燃气灶具2台;
3.并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
家标准的的燃气灶具货值金额200元的1倍,即二百元(200元)整的罚款。
200.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