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中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MA2GUX8W1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北侧众创园5号楼B775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8167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04日15时00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0(建附线)建塘、附海方向K31+300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307.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2
甬路政罚﹝2025﹞18160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1日12时30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芦庵公路)芦城、庵东方向K6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77.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3
甬路政罚﹝2025﹞13154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6日05时0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6(镇萧线)5K+800(北往南)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669.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0-31
4
甬路政罚﹝2025﹞18158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7日10时44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5(历崔线)宗汉、庵东方向K7+620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31
5
甬路政罚﹝2024﹞1890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17日09时51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9舟鲁线K206+200余姚方向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339.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3
6
甬路政罚﹝2024﹞1598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5日04时36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9(杭朱线)K168+100(北往南)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426.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7
7
甬路政罚﹝2024﹞1598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6日09时53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348.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7
8
甬路政罚﹝2024﹞1588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28日20时0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423.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0
9
甬路政罚﹝2024﹞1588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09日11时26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47.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0
10
甬路政罚﹝2024﹞1588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01日18时3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544.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