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鲜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卜祥拓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0MA78KF1R4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滨河社区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8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市监处罚〔2026〕103号
经查,当事人新疆鲜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承包喀什大学东城校区一号餐厅一楼、三楼的承包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喀什大学东城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合同,其合同标的名称:喀什大学东城校区学校食堂外包承接项目(二次)一包;委托管理服务地点:喀什大学东城校区一号餐厅一楼、三楼,合同期限:3年,即: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7日。经营主体为合法。
当事人在承包经营喀什大学东城校区一号食堂期间,存在以下多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2026年3月13日、4月15日,执法人员两次在当事人后厨进行检查,发现环境不洁,排水沟内残留食物残渣、油渍未及时清洗、现场通风不畅存在明显异味。
2、对餐饮具未按照规定清洗消毒,2026年3月13日、4月15日,执法人员两次在当事人餐厅备餐间内发现已清洗完毕待使用的餐具汤碗一组约33个表面残留水渍,未按规定放入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现场也未能提供消毒记录,不符合餐饮服务餐具清洗消毒的规定。
3、未按规定条件贮存食品,备用汉堡面包未按产品包装标签要求在-18℃条件下贮存,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汉堡面包在保鲜库里贮存,其温度10℃。
4、另查明,针对上述全部违法行为,我局已曾于2026年3月13日进行检查并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餐、饮、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措施不到位;食品经营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食品贮存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至2026年4月15日复查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改正,仍持续实施上述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的多项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十三)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10000元(壹万元)。
10000.00元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