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国际 | 注册资本:3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76963161849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府前路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6
(2023)京03民终190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邰**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8-30
(2021)京0101民初7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李**,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3
2020-08-06
(2020)京0119民初48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李**,季**,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4
2020-01-15
(2019)京0117民初12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宋*,张**
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9
2023-01-30
(2022)京0117民初73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1
2021-09-13
(2021)京0101民初7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86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5
2020-09-04
(2020)京0119民初48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与李宝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32.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4-29
2020-01-21
(2019)京0117民初12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7458.0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通﹞﹝2026﹞第0703-009123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
14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委员会
2026-03-02
2
京平马坊镇罚字﹝2026﹞100004号
2026年2月3日,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环保通报问题线索,遂立案调查。 2026年2月3日19时30分,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环保通报问题线索,称“按照区大气污染调度会部署要求,经研判分析发现,2月3日15时20分许,车牌号京AVC799(绿色欧曼牌渣土车)在平谷区马坊镇密三路路运送散装物料。回溯该车从马坊镇二条街大棚北侧工地装运物料,沿马坊路密三路,京平高速联络线,送至马坊镇医院西侧工地,车辆未完全覆盖苫布。车辆所有人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遂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调查,经查,该车辆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F2工地运输散装物料到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医院西侧电力工地,在运输途中未密闭覆盖。执法人员电话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 2026年2月5日,该公司授权委托人闫凯旋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指出该公司欧曼牌货车(车牌号AVC799)上述行为违法,责令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该公司授权委托人闫凯旋承认该车辆属于该公司所有,对上述违法事实无异议,已教育该车司机严密覆盖运输。经进一步调查,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内就此类行为受到过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已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以上事实有视频监控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人民政府
2026-02-05
3
京平马坊镇罚字﹝2026﹞100003号
2026年1月30日,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环保通报问题线索,遂立案调查。 2026年1月30日15时09分,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环保通报问题线索,称“1月30日10时20分许,车牌号京AUZ078(绿色欧曼牌渣土车)在平谷区马坊镇密三路路运送散装物料。回溯该车从马坊镇北京通航直升机维修技术中心西北角工地装运物料,沿马李路,密三路,京平高速联络线,送至马坊镇医院西侧工地,车辆未完全覆盖苫布。车辆所有人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遂依法检查。经查,该车辆所属公司是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F2工地运输散装物料到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医院西侧电力工地,在运输途中未密闭覆盖。执法人员电话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 2026年2月3日,该公司授权委托人胡立争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指出该公司欧曼牌货车(车牌号京AUZ078)上述行为违法,责令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该公司授权委托人胡立争承认该车辆属于该公司所有,对上述违法事实无异议,已教育该车司机严密覆盖运输。经进一步调查,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内就此类行为受到过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且未造成遗撒情形。执法人员已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以上事实有视频监控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人民政府
2026-02-03
4
京平夏各庄镇罚字﹝2026﹞160006号
2026年1月15日14时59分,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上级交办至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夏鱼路左侧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门口检查时发现该处存在未按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贰佰元罚款
2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6-01-16
5
京通宋庄镇罚字﹝2025﹞0240号
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罚款基数20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5年12月5日决定对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查,2025年12月4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管头村窑管路与李天路交叉口南九百零六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2月5日立案调查,现案件已调查终结。 2025年12月4日22时20分,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所属车牌号为京AVQ889的欧曼牌BJ3319Y6GRL-07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材料,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管头村窑管路与李天路交叉口南九百零六米处被执法人员发现,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但未出现泄漏遗撒。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该行为影响了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秩序。经责令,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8月14日因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受到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2025年12月5日,告知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2000.00元
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5-12-05
6
京平夏各庄镇罚字﹝2025﹞160093号
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上级交办反映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安固村生活垃圾桶站南侧100米围挡内存在堆放开槽土方问题。 2025年11月4日10时02分,执法人员至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安固村生活垃圾桶站南侧100米围挡内检查,发现该处存在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伍拾万元
5000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5-11-28
7
京顺城管罚字﹝2025﹞300017号
经查,2025年8月12日,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一辆车牌号京AUZ078的重型自卸货车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瑞平家园D区运输二十吨土方,去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北务村南宅路。2025年8月12日15时25分,被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五纬路与五经路交叉路口查获,检查发现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运输散装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执法人员责令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改正,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了运输行为,将车辆苫盖严密。2025年8月14日,本行政机关向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京顺城管先告字﹝2025﹞300017号),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经查询,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未因同一类行为受到过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没有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
对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元整。
2000.00元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14
8
京平王辛庄镇罚字﹝2025﹞120049号
2025年7月21日,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北京市平谷区交通安全联席会办公室《关于渣土工地、运输、消纳违法核查处置的通知》移送,在北京市平谷区二环路地铁22号线工地有无准运资质运输车运输渣土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7月21日9时55分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北京市平谷区二环路地铁22号线工地的渣土运输服务单位是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无运输车辆运输渣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执法人员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交通安全联席会办公室提供的北京市平谷区二环路地铁22号线工地视频录像,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份、6月份在平谷区二环路地铁22号线工地运输地铁盾构施工出土,期间使用了备案运输车辆以外的不符合标准、无准运证件的运输车辆运输。部分渣土因为泥浆过多不符合消纳场标准,首先运放至平谷区青杨屯桥北崔杏路路西(废弃高尔夫球场)、后罗庄桥南、密三路大杨路路口东场地进行晾晒,晾晒后再进行消纳场消纳。执法人员指出其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运输车辆运输渣土。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将严格使用备案车辆运输渣土。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人民政府
2025-07-23
9
京交﹝总﹞﹝2025﹞第1007-032143号
2025年06月05日08时35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平谷执法队办事大厅对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车辆超限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025年06月03日15时58分,经夏鱼路张辛庄桥南的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京AVJ768车辆共4轴,其总重量为64.1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36吨,超限重量28.15吨。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肆仟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40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6-10
10
京交﹝顺﹞﹝2025﹞第0809-005899号
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02月20日11时37分,受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蔡满义驾驶京AVQ889号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与四王路交叉口西侧50米,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所有人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已装载货物,载有土15吨,由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外环路施工工地运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地铁施工工地。此次运输承运人是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托运人是曹海洋,双方议价收取运费350元,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未收取。本次运输中车厢部分未苫盖,车尾部有450毫米苫盖不严,车辆所载货物未发生脱落、扬撒。认定北京中鼎佳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35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