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盈盛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2MA151EAW2C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亚泰欣城8号楼8A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3〕16105号
经查,2023年7月26日,分局接到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SRAXBNOP1763795F6,其上写明:2023年7月7日在吉林市昌邑区盈盛烧烤店抽取的小餐杯(餐饮具)样品,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2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给予警告。2023年9月15日对当事人餐饮具进行抽样复检。2023年10月19日又接到奥迈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AMJC/20230917325的检验报告,报告写明: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报告由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经对当事人责改事项进行复核复检,当事人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整改未完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2023年7月26日,本局接到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1份餐饮具抽样检验不合格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给予警告。2023年9月15日对当事人餐饮具进行抽样复检,2023年10月19日接到奥迈检测有限公司1份餐饮具抽样检验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3-12-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