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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BRP3612R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城人家小区南门31 32 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294号
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于2025年6月10日销售的“黄豆”一份,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10.00元每千克,净重0.428千克,应收取4.28元,实际却收取了4.30元,多收取顾客0.02元。由于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的收银台系统无法调取此前账单详细记录,其只能显示每单结算总金额,所以能认定该店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款共0.02元,违法所得0.02元。2025年6月16日我局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2025年6月17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张贴退款公告,截止至2025年7月1日,没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故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违法所得共计0.02元。
2025年6月11日我局接到投诉人的投诉,投诉内容为:2025年6月10日在商家买的称重食品,商家在分位凑整成角,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2日在该店采购张行陪同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现场称重计算的方式,发现该店内只有黄豆是将称重商品金额的分位数值进位凑整成角,其他商品价签均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现象,现场部分已称重黄豆标价高于实际价格,该价签均为2025年3月30日打印。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当事人承认投诉人提供的购物小票是本店内电子计价秤打印出来的,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市监责改【2025】0612号。2025年6月13日,经批示本局立案调查。通过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采购张行的调查,以及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我局执法人员的取证,围绕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7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于2025年6月10日销售的“黄豆”一份,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10.00元每千克,净重0.428千克,应收取4.28元,实际却收取了4.30元,多收取顾客0.02元。由于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的收银台系统无法调取此前账单详细记录,其只能显示每单结算总金额,所以能认定该店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款共0.02元,违法所得0.02元。2025年6月16日我局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2025年6月17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张贴退款公告,截止至2025年7月1日,没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故公主岭市徐氏阳光连锁超市新城人家店违法所得共计0.02元。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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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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