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泸阳镇百姓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素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21MA4RM1R039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中方县泸阳镇泸磷中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方市监罚决字﹝2023﹞9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08月28日经注册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中方县泸阳镇泸磷中路从事机动车目录内允许的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销售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儿童玩具车销售。2023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摆放有1台标明由浙江绿缘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实车结构与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合格证参数”的产品结构图标明的结构不一致,在销售的实车车辆的坐垫加长,并在鞍座后面多装配了一个尾箱,合格证上的产品结构图显示车辆的鞍座后面没有尾箱这一结构。整车编码为:192822207162745,产品合格证编号:A109056DZCL5LA201。经营者未能提供结构变更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经查证,当事人销售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是其从怀化市绿源电动车总代理进货的,自己提货,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也没有建立购进、销售记录台账。在购进的时候对每辆电动两轮自行车实物都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进行了核对,每个纸箱包装内都配备有车辆尾箱和加长坐垫,包装发货到店后由当事人开箱组装,并安装车辆尾箱和加长坐垫摆放在店内进行展示和销售。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被本局依法查获。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