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鼎市蔡襄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佳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MA32U6KCXW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汇龙路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鼎市监吊罚〔2026〕3-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1日设立登记,登记住所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汇龙路2-2号。经执法人员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信用监管系统查询,当事人自2023年起连续3年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因此被我局分别于2023年7月10日、2024年7月2日、2025年7月4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企业年度报告,未向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26年4月3日我局向当事人登记住所邮寄《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通知书》(鼎市监通〔2026〕3-12号)通知当事人前往我局点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该邮件因无人签收退回。2026年4月22日我局向当事人登记住所邮寄《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通知书》(鼎市监通〔2026〕3-20号)再次通知当事人前往我局点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该邮件再次因无人签收退回。 当事人连续3年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两次邮寄信函件无人签收,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认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构成了因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5-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