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昱奕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全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81MA498G7F7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红石坡社区(宝利城市印象)C2幢一单元11层1-1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98号
当事人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之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
2. 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800元,全额上缴国库。
5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