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鼎耀经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宝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24352198831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东宁镇双泉路46号金叶小区C栋1层15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字[2024]3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
东宁鼎耀经贸有限公司未在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长期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2023年度未按规定申报年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截图,证明该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事实。
2、查询企业设立档案资料(档案号:2310240200396),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场地证明、租赁合同,证明该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具体地点、位置的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等实地核查材料,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找不到该企业,登记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该企业,证明现场未发现该企业办公及生产经营的事实。
4、该企业经营场所周边人员出具的证明或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超过六个月未在登记的住所从事经营。
5、查询税务部门该企业的涉税情况,证明该企业未纳税等非正常的事实。
6、《火化证明》1份,证明企业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胡宝成)死亡的事实。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东宁鼎耀经贸有限公司注册经营地址的情况;
8、税务部门情况说明一份,证明该企业目前税务系统内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的情况;
9、清税证明一份,证明该企业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