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BXXW3G4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89号新光城百货B1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1
(2024)渝0112民初1786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刘**
郭**,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5﹞第0124号
2025年3月5日,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红锦大道89号新光天地B1层的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两处机械排烟口远程启动不成功,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渝北消限字[2025]第YB0065号),责令其限期采取措施整改。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600.00元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4-22
2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4﹞第0357号
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部分地面灯光疏散标志损坏的行为违反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给予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8-30
3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3﹞第0341号
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司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给予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州分公罚款人民币壹万整的处罚
10000.00元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