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陶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00MA76EDBW91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1号公寓3010室、301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18
(2019)宁8601行初585号
不服公安交通行政处罚
丁**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7
2020-07-28
(2020)宁0105民初2114号
合同纠纷
孙*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7
2020-07-24
(2020)宁0105民初2062号
合同纠纷
刘*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银交罚﹝2025﹞022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F64375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10
2
宁银交罚﹝2025﹞022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F19038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10
3
宁银交罚﹝2025﹞017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DD8885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4
宁银交罚﹝2025﹞017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F35182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5
宁银交罚﹝2025﹞018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19K20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6
宁银交罚﹝2025﹞017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0380D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7
宁银交罚﹝2025﹞017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EET282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8
宁银交罚﹝2025﹞016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J6939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9
宁银交罚﹝2025﹞017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F72190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10
宁银交罚﹝2025﹞016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号宁ALL367车辆提供服务案。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47条--5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大写: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