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刘磊汽车维修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4MAD0PEEC2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天星街150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陵市监处罚〔2025〕30号
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R3376Z,经检测,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450mm,实测值543mm,鞍座长度≤350mm,实测值607mm,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尺寸限值不符合17761-2018标准规定。该批电动自行车是2025年4月6日从荆州市豪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产品型号为TDR3376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2辆,整车编码为779422550834511、779422550712432,进货价格为1800元/辆,销售标价是:2440元/辆(含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实际货值金额共计4880元,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4880元。
4880.00元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