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锦草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凌河区锦葫锦草堂中医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703MAC3D1865Q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兰花里130号31-9、10、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锦市监处罚〔2025〕1号
《锦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CY20240137),报告显示羌活(批次20230201)挥发油不得少于1.4%(ml/g),该批次检查结果为0.7%(ml/g)不符合规定,检品结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5日从辽宁和合益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涉案药品羌活(批号:230201)1kg,生产厂商是安徽昊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23年2月12日,有效期至2050年1月1日,成品检验报告单(检验编号:JCP258-01-230201-01)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购进的价格是158元/kg,以0.6元/g(600元/kg)的价格进行销售;共计销售1.000kg,合计600元,目前该批次羌活库存为0。相关生产商资质、供货商资质、成品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单、药品采购发票、购进价格、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及处方笺,与受委托人陈述及销售凭证一致。当事人不知道所售药品为劣药。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2、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