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金源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45EG00L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北三环路北侧北部湾嘉园二期8号楼17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5〕192号
当事人未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政策,自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间向管理的金源明珠·上海滩小区1183户住户按照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收取公用电费234000元。截止2025年6月20日,当事人已依照我局《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将收取的公用电费234000元全部退还服务对象。
对张掖金源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468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6800元,大写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468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2
甘州市监处罚﹝2025﹞192号
现查明,当事人未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政策,自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间向管理的金源明珠·上海滩小区1183户住户按照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收取公用电费234000元。截止2025年6月20日,当事人已依照我局《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将收取的公用电费234000元全部退还服务对象。
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234000元0.2倍的罚款46800元。
468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