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分子游泳运动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07MA442FJN9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体育中心篮球馆西侧(凌波湖旁)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6
(2025)豫0303民初28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市亚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水分子游泳运动中心有限公司,薛**,洛阳市洛龙区悦小馆餐饮店,洛阳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恒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6
(2025)豫0303民初28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市亚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水分子游泳运动中心有限公司,薛**,洛阳市洛龙区悦小馆餐饮店,洛阳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恒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1
2020-11-02
(2020)豫0311民初6305号
广告合同纠纷
马**与洛阳市水分子游泳运动中心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龙市监处罚〔2025〕98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103110064976,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3日,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7个月,该证过期后当事人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称系由于公司人员变更交接存在问题,对食品方面重视程度不足导致食品证未及时延续。当事人提供了所用食材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检测报告单,及当事人员工健康证明等,未提供进货查验记录且部分进货票据未见供货商签章。当事人称仅免费提供简餐,一天早晚两餐,所用原材料有大米、鸡蛋、馒头和咸菜。消费者凭需自取,剩余餐品员工内部消耗。餐厅使用原料会从仓库领料,登记有领料明细表,旧证过期期间根据领料明细表使用原材料折算金额为7297.25元。综上,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期间货值金额为7297.2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于2025年6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于2025年07月02日重新申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103110193546,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30年07月01日。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