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魏县广济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海超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34MA07U5F06M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棘针寨镇棘针寨村2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魏市监处罚﹝2024﹞第94号
关于魏县广济药房涉嫌涉嫌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有关证件、资料案
罚款1.40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14000.00元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2
冀市监邯处〔2024〕13043424000123号
2023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34,规格:0.25g*60片,批号:72303134,生产日期:2023-03-13,有效期:2026-02-26,当场未能提供供货企业河北康贝尔医药有限公司的有关证件、资料。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药房下达了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12月18日前整改到位。整改期满,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房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能提供供货企业河北康贝尔医药有限公司的有关证件、资料。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采购药品时,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有关证件、资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1.40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14000.00元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