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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捷顺五金销售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1MA4D2MLT8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团风镇城南工业园(钢材大市场A2幢1层108铺)(集群地址)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8月14日至今在团风镇城南工业园(钢材大市场A2幢1层108铺)(集群地址)从事五金、水暖器材零售;电动工具零售及售后服务;机电维修。2026年2月5日,当事人的妻子通过微信转账570元向微信好友(昵称:鹏友锂电18872250161 账号:pengpeng731460)从江苏购进了MOD 2106型号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6台(310Nm),购进价格为95元/台,销售单价为150元/台,货值金额共计900元;2026年2月26日,当事人从拼多多APP的黄德发锂电工具店花费139.4元购买了(店铺图标大艺电动扳手450Nm大扭矩),实际收货实物为500N·m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台,购进价格为:69.7元/台,货值金额共计139.4元。 根据当事人自述,截止2026年3月19日,当事人中将一台500N·m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拆配件用于客户维修其他设备使用。其余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规格:MOD 2106)6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规格:500NM)1台没有使用也没有对外销售。2026年3月19日,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进行鉴别,经鉴别与“大艺?”正品的主要区别:1.正品圆形防伪码刮开为16位数字可查询;侵权产品为二维码。2.正品方形防伪可由"中准鉴别"扫码查询:侵权产品"中准鉴别"不可查询。3.正品打码字体清晰可溯源;侵权产品字体模糊且不可溯源。4.正品产品无模印;侵权产品有模印。鉴别结果:“经我公司鉴别,上述侵权产品不是我公司生产以及授权生产的产品,为侵犯我公司“大艺”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经营者的妻子通过微信转账570元向微信好友(昵称:鹏友锂电18872250161 账号:pengpeng731460)从江苏购进了MOD 2106型号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的聊天记录(含付款记录);当事人从拼多多APP的黄德发锂电工具店购进500N·m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的交易截图,但无法提供上述两商户的合法证照资料,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其500N·m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拆配件用于客户维修其他设备使用的收入无法确定,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本局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规格:MOD 2106)6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规格:500NM)1台;2、罚款人民币12000元。
120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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