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商永和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572116826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1号附1号,建东一村61号4-1、5-1、6-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1号
2023年4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1号附1号的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汉庭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楼设备用房未设置防火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1号),责令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1号附1号的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汉庭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楼设备用房未设置防火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1号),责令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172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1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艺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