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振兴金装璜总汇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金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5MA0HB4NBX8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小店区狄村南街茂盛装饰城8号楼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店处罚〔2026〕56号
当事人对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YJDCJC252957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结论显示“泉州盾牌卫浴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11011的先锋机嘴,经抽样检验,螺纹、耐腐蚀性能项目不符合GB18145-2014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的结果未提出异议。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产品。经调查,该个体工商户从上门推销人员手里购进上述产品,泉州盾牌卫浴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11011的先锋机嘴,生产日期20250920,购进5件,抽样4件,销售1件,可提供购进收据,购进价格为5.5元/件,售价35元/件,4件以35元/件销售给抽样单位,1件以28元/件销售给顾客;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价格显示一致,后来也未再购进过上述产品。因此,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75元,违法所得为140.5元。当事人在接到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后,迅速对抽检的产品采取召回措施,目前当事人未收到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伤害的反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0.5元;
2、罚款175元。
175.00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